
水上字﹝2025﹞884号
各参赛单位:
根据《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皮划艇静水项目竞赛规程》和《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皮划艇静水项目资格赛竞赛组织方案》的相关规定。经中心审核及公示(无异议),现将获得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皮划艇静水项目决赛阶段参赛资格的艇予以公布:
一、男子皮艇

二、男子划艇

三、女子皮艇

四、女子划艇

五、其他
(一)获得决赛阶段比赛资格的艇,各单位可以更换运动员,替换上的运动员必须是报名参加过资格赛且体能达标的运动员。
(二)决赛阶段运动员可兼项参加比赛,但一名运动员最多可以报名参加两个小项的比赛。
(三)获得决赛阶段比赛资格的艇弃权,须在本文件公布后15日之内(即10月10日)书面报中心确认,其名额按照相应资格赛名次依次递补。弃权艇上的运动员不得参加其他项目比赛。超出15日弃权,名额不再递补。
(四)各单位男子皮艇、男子划艇、女子皮艇、女子划艇每类别参赛人员超过4人(含4人)时,可分别报预备运动员1名,预备运动员须为报名参加过资格赛且体能达标的运动员。
体育总局水上中心
2025年9月26日